汕头港广澳港区1#、2#、3#泊位港池及主航道弯段(喇叭口)维护疏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PZH015D092]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汕头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汕头港广澳港区1#、2#、3#泊位港池及主航道弯段(喇叭口)维护疏浚服务项目(招标编号:PZH015D092)依照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汕头港广澳港区1#、2#、3#泊位港池及主航道弯段(喇叭口)维护疏浚服务,项目业主为汕头港务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位于广东省汕头市广澳港区。
2、工期:自甲方通知开工之日起50天内完成。
3、招标范围:详见广东省粤东航道局汕头航标与测绘所 2015年10月8日实测的《广澳港1#、2#、3#泊位水深图(高频)》、《广澳港区主航道弯段(喇叭口)水深图(高频)》及《广澳港1#、2#、3#泊位港池维护疏浚工程量计算图》、《主航道弯段(喇叭口)维护疏浚工程量计算图》的范围。
4、本工程设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20万元,投标报价必须低于最高限价,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为无效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港口航道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注册建造师资格:港口与航道专业一级建造师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法[2012]24号文要求,广东省外施工企业拟派注册建造师须在广东省住建厅办妥进粤备案手续。
3、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包括企业、企业法人代表、拟派项目经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请带齐以下资料(请带原件校对):
1、法人委托授权书(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具备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港口航道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6、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注册建造师执业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2015年11月13日到2015年11月19日(每天9∶00至12∶00,14∶30至17∶00,节假日除外)。
六、招标文件包括图纸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七、发售地点如下: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八、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5年12月4日下午3:00时(北京时间,提前半小时接收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十、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代表(需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当面送达并递交;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一、投标人已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但在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参加投标的(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作为因投标人不参加投标可能造成项目招标流标,以补偿业主及招标代理机构的损失。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广东平正招标采购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联系人:宋工
电话:0754-86863306
传真:0754-88789738
电子邮件:boss@gdpingzheng.com
汕头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