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高新区创业大厦电梯设备更换采购项目(项目编号:PZH015D052)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汕头高新区嘉和物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汕头高新区创业大厦电梯设备更换采购项目(项目编号:PZH015D052)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编号:PZH015D052
二、项目名称:汕头高新区创业大厦电梯设备更换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
采购内容 |
数量 |
规格参数 |
质保期
(含保养) |
完工期 |
交货地点 |
客梯 |
2台 |
必须同一品牌,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
经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检测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1年,厂家质保期高于1年的按厂家质保期质保。 |
签订合同之日起15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报送汕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完成验收交付使用。其中:货梯1台需在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内完成验收交付使用;第一台客梯需在签订合同之日起120日内完成验收交付使用;第二台客梯需在签订合同之日起150日内完成验收交付使用。 |
汕头高新区科技中路6号创业大厦 |
货梯 |
1台 |
注:
1、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891,000.00元,预算金额包括所提供货物抵达指定交货地点的货物价格、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旧电梯拆除费、土建费、调试费、验收费、税费及一切技术和售后服务等费用,即项目货物验收交付使用所需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必须将设备金额和安装金额分开报价,总投标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报价。
2、投标人须对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报价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3、安装新电梯前须对原旧电梯逐台进行拆除和回收,报价费已含此项拆除费(旧梯残值抵除旧梯拆卸及搬运的费用但需协助办理报废手续),在安装过程中应确保其中一台电梯能正常使用。 |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所投电梯的制造商,或是所投电梯设备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并具备电梯设备相应的经营范围;
2、投标人如为所投电梯的制造商,则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3、投标人如为所投电梯设备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则须提供电梯制造商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4、投标人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或以上资质;
5、标人在广东省有售后服务机构(应提供名称、资质、人员配备、联系地址、电话等详细资料);
6、标人须在参加政府招投标活动的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5年9月15日起至2015年9月21日期间(每天9∶00至12∶00,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2)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3)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
(5)《授权委托书》(若委托代理人领取招标文件)原件一份;
(6)《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复印件一份(仅投标人为所投电梯的制造商时须提供);(7)《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C级或以上资质复印件一份。
以上文件在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0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提前30分接收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九、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0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开标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十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汕头高新区嘉和物业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汕头高新区创业大厦
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0754-88465140
传 真:0754-88164890
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8866333
招标代理机构传真:0754-88789738
汕头高新区嘉和物业有限公司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