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救护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PZH015D012)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的委托,对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救护车采购项目(项目编号:PZH015D012)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编号:PZH015D012
二、项目名称: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救护车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
采购内容 |
数量 |
规格参数 |
保修期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救护车 |
2辆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
2年 |
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交齐手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注: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900,000.00元,预算金额包括车身价、设备及改装费、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培训、车辆购置税、首年交强险、质保期保障等费用,超出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并具备汽车经营资格;
2、投标人所投车辆须为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列明的“救护车”车型,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来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5年4月8日起至2015年4月14日期间(每天9∶00至12∶00,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2、投标人合法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3、投标人合法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
5、《授权委托书》(若委托代理人领取招标文件)原件一份;
6、投标人合法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以上文件在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4月27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提前30分接收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九、开标时间:2015年4月27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十、开标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十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招标人地址:汕头市东厦北路69号
招标人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人联系电话:0754-88915877或0754-88915847
招标人传真:0754-88915802
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8866333
招标代理机构传真:0754-88789738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15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