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汕头市凤东路(泰山路-外砂河)详细规划编制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汕头市凤东路(泰山路-外砂河)详细规划编制采购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汕头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采购其提供的详细规划编制服务,请该供应商在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登记。其他供应商认为本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无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公司提出质疑。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采购人:汕头市龙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项目名称:汕头市凤东路(泰山路-外砂河)详细规划编制采购项目
3、内容:成交人向采购人提供凤东路(泰山路-外砂河)详细规划编制
二、拟采购服务的说明:
凤东路(泰山路-外砂河)详细规划编制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
凤东路(泰山路-外砂河)设计路段长6.14公里,路宽60米,占地面积为48.8公顷。为加快该道路建设,汕头市龙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区政府部署加快推进区重点道路建设前期工作要领,委托西南设计研究院进行凤东路(泰山路-外砂河)可研编制。
在可研编制过程中需该路段详细规划资料,西南设计研究院并无现成资料。因时间紧迫,经汕头市龙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汕头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了解得知,该院已拥有该设计路段较完整的基础资料,有能力在短时间内完成该路段详细规划资料,为西南设计研究院可研编制提供该资料。但汕头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提出需先委托其编制详细规划,并缴纳相应费用才能提供相关资料。
鉴于详细规划资料是编制可研的必备资料,经汕头市龙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汕头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沟通协商,该院提出凤东路(泰山路-外砂河)详细规划根据《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测算,需编制费54.7万元(测算费用64.4万元,按85%计费)。汕头市龙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此请示区政府,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该局委托汕头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凤东路(泰山路-外砂河)详细规划。
区政府领导经研究后同意将汕头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作为汕头市凤东路(泰山路-外砂河)详细规划编制采购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2、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时考虑到下列因素:
(1)道路详细规划编制服务的特殊性。
(2)市规划设计院已拥有该设计路段较完整的基础资料。
(3)为加快凤东路(泰山路-外砂河)路段工程建设。
(4)区政府同意将汕头市规划设计院作为汕头市凤东路(泰山路-外砂河)详细规划编制采购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四、拟定的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汕头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地址: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玉兰园五十五幢二楼
五、专家组经过研究,得出以下结论:
该采购项目为道路详细规划编制,属于特殊类型采购项目,由于汕头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已拥有该设计路段较完整的基础资料,有能力在短时间内完成该路段详细规划资料。为加快工程建设,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区政府的签批意见,将汕头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作为单一来源供应商向其采购汕头市凤东路(泰山路-外砂河)详细规划编制。
六、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姓名:张伟良,单位:汕头市龙湖区市政设施管理处,职称:工程师;
2、姓名:魏崇斌,单位:汕头市市政工程总公司,职称:高级工程师;
3、姓名:姚欣强,单位:广东联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职称:高级工程师。
七、公示的期限:5个工作日(2014年12月3日至2014年12月9日)。
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汕头市龙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汕头市长江路泰业大厦六楼
采购单位联系人:尚先生
采购单位电话:0754-88167125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8866333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8789738
汕头市龙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