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华侨中学学生宿舍租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PH014C083)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潮州市华侨中学(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对潮州市华侨中学学生宿舍租赁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公示时间:2014年10月14日至2014年10月20 日),并邀请其他能够提供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的供应商进行登记。
一、该项目属于下列第1种情形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项目需求
1.采购项目名称:潮州市华侨中学学生宿舍租赁采购项目
2. 项目采购内容:采购人因办学需要,需租赁建筑面积约10000㎡,可入住学生约1400人的学生宿舍楼(采购人依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3号]的精神,要求租赁的楼房须与学校内宿区相连,可纳入学校内宿统一管理),租赁的楼房须按学生宿舍配置标准配套相关设施。
3. 项目清单及预算金额
项目内容 |
期限 |
项目预算金额(不包含税费) |
学生宿舍租赁 |
6年 |
¥1,185,000.00/年 |
三、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采购项目名称 |
潮州市华侨中学学生宿舍租赁采购项目 |
采购单位名称 |
潮州市华侨中学 |
项目预算 |
1,185,000.00/年(不包含税费,租期为6年) |
采购需求:
1、采购人因办学需要,需租赁建筑面积约10000㎡,可入住学生约1400人的学生宿舍楼(采购人依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3号]的精神,要求租赁的楼房须与学校内宿区相连,可纳入学校内宿统一管理),租赁的楼房须按学生宿舍配置标准配套相关设施。
2、本次拟向卢宏阳租赁的宿舍与学校相连,符合《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且周边没有其他满足条件的场所。 |
专家论证意见:
安全问题是学生宿舍场地考虑的首要因素。经调查目前学校周边能容纳 1400 人左右住宿的场所,仅有与学校相连的卢宏阳所有的房产,能够保障教育教学活动的安全、快速、正常开展,且满足学校的具体要求。鉴于以上客观情况,为确保采购单位的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建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
专家名称 |
工作单位 |
职称 |
姚伟丹 |
汕头市林百欣科技中专 |
高级工程师 |
王文生 |
汕头职业技术学院 |
高级讲师 |
王怀英 |
广东省粤东高级技校 |
高级讲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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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格条件
拟提供楼房须提供《房屋安全鉴定书》,鉴定等级为A级。
五、拟定供应商名称:卢宏阳。
六、供应商登记
1. 登记时间:公示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2. 登记截至日期:2014年10 月20日下午17时;
3. 登记地点:广东省潮州市枫春路400号嘉得国际中心十楼1005单元;
4. 供应商登记时请按资格条件要求提交相应材料。
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潮州市华侨中学
采购人地点:潮枫路66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68- 2204155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广东省潮州市枫春路400号嘉得国际中心十楼1005单元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0768-2289977
传真:0768-2256611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