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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2014年供水水质督察项目第二次采购(项目编号:PZH014A028

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汕头市水务局的委托,对汕头市2014年供水水质督察项目第二次采购(项目编号:PZH014A028)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PZH014A028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2014年供水水质督察项目(第二次采购)

三、采购预算:¥400,000.00元,投标报价超过本预算价被视为无效投标。

四、汕头市水质督察范围:对市级水质督察范围内供水水厂的水源水、出厂水和管网水开展水质督察工作。

五、项目进度要求:检测机构在收到书面的采样检测通知后,必须根据要求积极组织技术人员开展样品的采集和检测工作,并且在采样完毕后30天内提供书面(一式三份)和电子版的检测报告。

六、合格的投标人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是中国大陆境内注册或登记的企事业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投标人须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国家资质认定证书,认证项目须包含《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中规定的106项的检测资质;

4、投标人须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不同的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投标人:

1)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

2)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

七、关于文件公示: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PZH014A028可点击附件下载)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201481日至201487日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公司提出质疑。

八、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481日起至201487日期间(每天9∶0012∶00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

九、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购买时带齐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省级或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国家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人授权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以上文件在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14821日上午1000分。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十二、开标时间:2014821日上午1000分。

十三、开标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十四、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汕头市水务局

采购人地址:汕头市中山路189号三楼

采购人联系人:林先生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754-88531180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6863309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8789738

 

汕头市水务局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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