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供水发展公司2014年度(含南山湾产业园和金凤西路一期输配水工程)给水材料供应商招标项目(01包)(项目编号:PZH013D063)招标公告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汕头市供水发展公司的委托,就汕头市供水发展公司2014年度(含南山湾产业园和金凤西路一期输配水工程)给水材料供应商招标项目(01包)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本项目发布采购公告。
一、招标项目的内容:
包号 |
给水材料名称 |
数量 |
交货期 |
质量保证期 |
交货地点 |
01包 |
水表、阀门等供水管材和配件 |
1批 |
中标人接到招标人各分批订单后10个日历日交货 |
验收合格后1年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注:
1、01包: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3332092.61 元,且各项给水材料的单价不得超过预算综合单价,超过最高限价及预算综合单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应对包组内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包组内的部分内容进行报价。如投标人对于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中为满足技术要求所提供给水材料有未投标或漏报、错报、缺报等情况,招标代理机构将视其为投标人予以招标人的投标优惠,中标后不予调整。
3、本项目货物数量为招标人计划采购规模,各种材料实际采购数量可能与招标文件中的材料采购清单明细不一致,实际的采购数量将按招标方的实际需求采购,投标人应无条件接受。
4、本项目为货物单价成交,招标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单价合同,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5、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一个月内须无条件对招标人因转型而停止使用的库存给水材料进行回购,金额为人民币 87802.75 元(具体品种、规格、数量详见第五章“回购材料明细表”)。回购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装卸、运输、保险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回购材料的材料款也必须在签订合同一个月内支付还招标人。如中标供应商没有履行回购的义务,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6、货款结算:在中标供应商分批完成供货、验收合格并向招标人提供足额、合法、有效的付款凭证后,由招标人按双方确认的订单6个月内安排付款。 |
二、01包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 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 且具有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资格;
2)投标人为代理商时,主要产品(水表、铜阀门、弹性座封闸阀、法兰蝶阀及涂塑镀锌管)投标时须提供生产制造厂家的代理授权及技术服务承诺书;
3)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近三年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包括企业、企业法人代表)。
4)01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公告发布范围如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网(www.gdpingzheng.com)
四、报名时间:2013年12月2日~2013年12月6日(上午8:30~下午5:00)(节假日除外)。
五、投标人应携带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料来招标代理机构报名:
1、法人委托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购买时带齐上述资料,并且须带原件校对。)
6、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文件售后不退。
7、购买了纸质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需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代理机构可提供包含该电子文件的光盘一张作为纸质招标文件的附件(20元/张,不单独售卖)。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3年12月23日上午9:30~10:00
开标截止时间:2013年12月23日上午10:00
开标地点:汕头市黄山路30号荣兴大厦7楼
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汕头市供水发展公司
招标人地址:汕头市丽日庄西区54幢南座204
联系人:杨工
电 话: 0754-88990474
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汕头市黄山路30号荣兴大厦7楼
联系人:肖工
电 话:0754-88866333
传 真:0754-88789738
汕头市供水发展公司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