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安厅居住证制证设备部件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广东省公安厅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对广东省公安厅居住证制证一体机部件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公示时间:2013年5月13日至2013年5月17日,并邀请其他能够提供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的供应商进行登记。 一、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 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 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属于上述规定的第1种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二、拟采购项目需求
1. 采购内容:居住证制证设备部件;
2. 项目采购用途及要求:制发居住证是加强和改进我省以人口管理为基础的社会管理的重要举措,也是提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和打造平安和谐广东的客观需要;
3. 采购数量:
序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
采购周期 |
1 |
现场制证一体机 |
在采购合同期内以采购人实际需求量为准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内 |
2 |
读卡可擦写机 |
4. 交货期: 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要求从下订单起20天内供货,并将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资格条件 1. 响应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 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制证管理信息系统自主知识产权;
3. 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制证流程管理成功同类项目成功业绩;
4. 响应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四、拟定供应商名称:广州市华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五、供应商登记 1. 登记时间:公示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2. 登记截至日期:2013年5月17日下午17时; 3. 登记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南路23号华泰宾馆之13号楼四楼; 4. 供应商登记时请按资格条件要求提交相应材料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东省公安厅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王小姐
联系电话:020-83110987
采购人地点:广州市黄华路97号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南路23号华泰宾馆之13号楼四楼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20-87762909
传真:020-87762032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13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