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安县国土资源局基准地价更新及潮安县耕地质量等级成果补充完善与年度变更采购项目(采购编号:PZH013C009)的中标公告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潮安县国土资源局的委托,于2013年3月12日就潮安县国土资源局基准地价更新及潮安县耕地质量等级成果补充完善与年度变更采购项目(采购编号:PZH013C009)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潮安县国土资源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潮安县国土资源局基准地价更新及潮安县耕地质量等级成果补充完善与年度变更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PZH013C009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性质
01包基准地价更新:
1、基准地价更新(详见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2、服务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6个月内完成所有项目开发,提交总体成果,并完成相应的成果修改、完善进行验收,信息系统安装调试完毕,交付使用。
3、投标人须对本包组为单位整体投标,任何只对本项目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均为无效投标。
02包潮安县耕地质量等级成果补充完善与年度变更
1、潮安县耕地质量等级成果补充完善与年度变更(详见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2、服务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3个月内完成所有项目任务、进行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3、投标人须对本包组为单位整体投标,任何只对本项目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均为无效投标。
采购预算:01包人民币肆拾陆万圆整 (¥460,000.00元),02包人民币壹拾伍万圆整 (¥150,000.00元),预算资金包括所有服务采购及成果交付价(含调研费、报告编制费、制图费、后期修改费、成果图件印刷费、税费及一切技术和售后服务等费用),超出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
六、采购公告日期及媒体:
1、采购公告日期:2013年2月19日
2、采购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潮州市政府采购网、广东平正招标采购网
七、评审信息
1、评审日期:2013年3月12日
2、评审地点:广东省潮州市枫春路400号嘉德国际中心(即广东农信旁)十楼1005单元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评标室
3、评审委员会负责人:许兴雄
4、评审委员会成员:卢文忠、廖俊雄、刘雄辉、王宁勋
八、评审意见等有关资料
01包: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 综合评分法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价格得分 |
商务得分 |
技术得分 |
综合得分 |
推荐排名 |
比例(15%) |
比例(30%) |
比例(55%) |
100% |
1 |
武汉大学 |
15.00 |
27.60 |
51.00 |
93.60 |
1 |
2 |
鄂州国源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14.99 |
13.60 |
38.80 |
67.39 |
3 |
3 |
湖北联众土地评估勘测有限公司 |
14.99 |
16.90 |
42.00 |
73.89 |
2 |
02包:(火焰/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综合评分法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价格得分 |
商务得分 |
技术得分 |
综合得分 |
推荐排名 |
比例(15%) |
比例(30%) |
比例(55%) |
100% |
1 |
武汉大学 |
15.00 |
27.80 |
48.20 |
91.00 |
1 |
2 |
鄂州国源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14.98 |
14.40 |
38.30 |
67.68 |
3 |
3 |
湖北联众土地评估勘测有限公司 |
14.99 |
15.20 |
40.04 |
70.23 |
2 |
备注: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应当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九、中标信息
01包:基准地价更新
1、中标供应商名称:武汉大学
2、中标供应商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珞珈山
3、中标金额:人民币肆拾伍万玖仟陆佰元整(¥459,600.00)
02包:潮安县耕地质量等级成果补充完善与年度变更 ,
1、中标供应商名称:武汉大学
2、中标供应商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珞珈山
3、中标金额:人民币壹拾肆万玖仟肆佰元整(¥149,400.00)
请中标单位务必于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带齐有关文件与潮安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合同,并在签署合同之前依照采购文件中《中标服务费承诺书》的承诺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
十、联系事项: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潮安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地址:潮安县城区和信街4号
联系人:黄先生 卢先生
联系电话:0768-5818508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广东省潮州市枫春路400号嘉德国际中心(即广东农信旁)十楼1005单元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叶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68-2289977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68-2256611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13年3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