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安厅2012-146酒精测试仪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PZGZ1212HG110】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省公安厅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广东省公安厅2012-146酒精测试仪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用途、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
1、项目名称:广东省公安厅2012-146酒精测试仪项目
2、项目编号:PZGZ1212HG110
3、项目内容:500套酒精测试仪。
4、本项目依法设立投标最高限价:人民币伍佰万元整(¥5,000,000.00),凡投标总价超过投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5、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见《采购项目内容》。
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合格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投标人不是制造商的必须是所投设备的代理商或经销商,或具有制造商或其分支机构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文件公示与下载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请点击下载),公示期为2013年1月4 日至2013年1月8日五个工作日。
供应商参加投标应当另行购买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政府采购文件,并在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才能有效参加投标。
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1月4日至2013年1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南路23号华泰宾馆之13号楼四楼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如需邮寄,邮资到付,汇款凭证传真至:020-87762032)。
收款单位: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东山广场支行
账 号:3602 0433 1920 0022 366(保证金请不要汇入此账户)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150 元/套(售后不退);
投标人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上述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购买采购文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3年1月24日上午9:00-9:30
2、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月24日上午9:30
3、开标时间:2013年1月24日上午9:30
4、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南路23号华泰宾馆之13号楼四楼
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东省公安厅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黄华路97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南路23号华泰宾馆之13号楼四楼
联 系 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20-87762909
传真号码:020-87762032
邮政编码:510060
邮 箱:gzpingzheng@126.com
网 址:www.gdpingzheng.com
附件:110广东省公安厅2012-146酒精测试仪项目.doc(请点击下载)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1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