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潮阳区智慧养老系统建设项目(项目编号:PZH024B007)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汕头市潮阳区智慧养老系统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19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ZH024B007
项目名称:汕头市潮阳区智慧养老系统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39,243.75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汕头市潮阳区智慧养老系统建设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339,243.75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汕头市潮阳区智慧养老系统建设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339,243.75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系统建设并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响应)时须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则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则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响应)时须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则须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4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单位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则须提供单位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响应)时须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则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汕头市潮阳区智慧养老系统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预留合同金额40%或以上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响应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情况之一: (1)供应商为本项目主要标的对应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 (2)供应商非本项目主要标的对应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供应商应分包给中小企业,分包金额须达到合同金额40% 或以上。接受分包的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对应行业的划分标准(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中小企业。提交《分包意向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供应商对接受分包供应商的中小企业情况进行声明,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 ①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②《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填写要求见《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粤财采购〔2024〕11号)的规定,供应商可登录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uangdong/tz/info/2024/15000058.html查阅。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汕头市潮阳区智慧养老系统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1月06日 至 2024年11月13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1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1月1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无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汕头市潮阳区民政局
地 址: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北关路200号
联系方式:0754-887250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联系方式:0754-88866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电 话:0754-88866333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