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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海上风电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二期工程(第一阶段)检验监测费及其他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汕头海上风电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二期工程(第一阶段)检验监测费及其他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05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ZH024B026

项目名称:汕头海上风电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二期工程(第一阶段)检验监测费及其他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81,638.7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汕头海上风电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二期工程(第一阶段)检验监测费及其他):

采购包预算金额:1,181,638.7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服务

汕头海上风电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二期工程(第一阶段)检验监测费及其他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181,638.7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相应检测报告提交完毕,需满足实际施工要求和验收要求。具体开始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因甲方原因或现场不具备作业条件,检测时间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响应)时须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则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则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响应)时须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则须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4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单位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则须提供单位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响应)时须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则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汕头海上风电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二期工程(第一阶段)检验监测费及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汕头海上风电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二期工程(第一阶段)检验监测费及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或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注:资质证书过期的,如能提供相关部门顺延证书有效期的文件,且符合文件规定的,则视为仍然有效。]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应至少包括市政工程材料、地基基础、道路工程)。[注:如证书的专项资质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2)供应商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0月25日 至 2024年11月0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05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本项目为远程开标)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1月05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本项目为远程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等。

5.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gdgpc.czt.gd.gov.cn)下载操作手册查询,或通过云平台公布的在线客服、微信/QQ群、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

6.请投标/报价人按“远程开标”有关要求,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未按要求上传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报价。

7.在开标/唱价截止时间前,请各投标/报价人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开标/唱价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开始解密。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唱价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汕头市濠江区工业园区办公室

  址:汕头市濠江区磊广路茂南小区B幢2楼

联系方式:0754-88838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址:广东省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联系方式:0754-88866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话:0754-88866333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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