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金平区妇幼保健院医疗布料洗涤服务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PZH024D038)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汕头市金平区妇幼保健院(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汕头市金平区妇幼保健院医疗布料洗涤服务招标项目(项目编号:PZH024D038)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PZH024D038
二、项目名称:汕头市金平区妇幼保健院医疗布料洗涤服务招标项目
三、项目概况:
1、服务内容:汕头市金平区妇幼保健院医疗布料洗涤服务,其中大件约8.92万件/年,中件约3.5万件/年,小件约1.81万件/年,小小件约1.8万件/年,估算金额约人民币28.5万元/年。以上数量和金额为估计数值,具体发生的洗涤数量以实际发生的为准。
2、服务期限:1年。
3、服务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用户需求书”。
4、洗涤布品种类及限价:
规格 |
大件 |
中件 |
小件 |
小小件 |
最高限价 |
2.16元/件 |
1.79元/件 |
1.13元/件 |
0.51元/件 |
年洗涤估算量 |
89200件 |
35000件 |
18100件 |
18000件 |
布
类
名
称 |
病人被袋 |
中单 |
枕袋(套) |
大胶布 |
童衫裤 |
小胶布 |
病人床单 |
大污衣袋 |
割巾 |
工作裙 |
小孔巾 |
托手套 |
包巾(大包巾) |
病人衫(产衣) |
橡皮巾(胶单) |
供应包布(小) |
小被套 |
手套带 |
台布(桌垫) |
病人裤 |
托盘垫 |
凳套 |
托盘袋 |
氧气套 |
手术衣 |
供应包布(大) |
中包巾 |
消毒袋 |
布仔 |
尿布 |
大孔巾 |
值班床单 |
四方巾 |
病人小被套 |
血布 |
脚裤 |
中孔巾 |
值班被单 |
擦手巾 |
婴儿床罩 |
工作帽 |
医生帽 |
棉垫袋 |
大方巾 |
值班枕套 |
小床单 |
小包巾(长方巾) |
手术帽 |
工作服 |
毛衣 |
治疗巾 |
蓝头床围 |
枕巾 |
小毛巾 |
机套 |
蚊帐 |
布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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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束带 |
口罩 |
洗手衣(手术内衣) |
窗帘 |
毛巾(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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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杂件 |
腹巾 |
洗手衣(手术内裤) |
毛巾被 |
小被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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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线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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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毛巾 |
床罩 |
小车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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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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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离衣(传染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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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布(中包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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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投标人必须对上表中的所有内容进行单项报价,各布品规格单价报价均不得超过表中所列最高限价,单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①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② 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2024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或《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③ 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来任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④ 投标人须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2、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①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关于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②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关于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3、投标人须符合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①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须全部来自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五、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
六、关于拒绝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参与响应的注意事项: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或者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七、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4年5月31日起至2024年6月7日期间(每天9∶00至12∶00,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
八、获取招标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全部需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领取招标文件);
注: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24年6月21日下午15时00分(提前半小时接收投标文件)。
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十一、开标时间:2024年6月21日下午15时00分。
十二、开标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十三、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汕头市金平区妇幼保健院
招标人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金新路109号
招标人联系人:陈先生、吴先生
招标人联系电话:0754-88318205
招标人传真:0754-88318205
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8866333
招标代理机构传真:0754-88789738
汕头市金平区妇幼保健院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5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