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根据汕头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汕市财采﹝2023﹞2号)的要求,我司对历年采购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收退情况进行了清理,经清理目前仍存在个别供应商未前来办理退回保证金的情况。现我司就未前来办理退回保证金的供应商名单及保证金进行公示,具体供应商名单及保证金金额如下:
供应商名称 |
保证金金额 |
汕头经济特区龙湖半洲试剂有限公司 |
4,500.00 |
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辐射研究所 |
15,000.00 |
佛山市思拓电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1,500.00 |
汕头经济特区龙湖半洲试剂有限公司 |
2,000.00 |
汕头市军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4,000.00 |
扬州市凯尔环卫设备有限公司 |
4,000.00 |
深圳承轩浩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000.00 |
佛山市顺德区华信成德五金玻璃钢实业有限公司 |
1,000.00 |
江西中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800.00 |
江苏雅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3,700.00 |
广州市中驹游艇机械有限公司 |
2,000.00 |
广州华工信息软件有限公司 |
4,000.00 |
深圳市建衡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2,000.00 |
东莞市太龙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6,000.00 |
请上述供应商或相关权益所属人在看到本公告后于公告期限内前来联系办理保证金领回手续,期限届满未办理领回的保证金我司将按《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汕市财采﹝2023﹞2号)的规定上缴国库。
已更名或注销的单位前来办理保证金领回手续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及保证金退回账号加盖公章。
公告期限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5月28日。
特此公告。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