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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二标四实”基础信息采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PZPN2021A1003公开招标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普宁市公安局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接受合格的投标人递交密封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概述

1、项目编号:PZPN2021A1003

2、项目名称普宁市“二标四实”基础信息采集服务项目

3、项目类别:服务类

4、采购人: 普宁市公安局

5、采购需求一览表

采购内容

数量

服务完成期限

运维服务期

最高限价

普宁市 “二标四实”基础信息采集服务项目

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80个日历天内

一年数据运维服务、八年门楼牌硬件质保服务

¥7494400.00

(大写:人民币柒佰肆拾玖万肆仟肆佰元整)

说明:1)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整体进行投标,不能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且要提供详细的技术资料;

2)本项目最高限价资金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包括但不限于数据采集、软件开发、实施测试、试运行、培训、数据运营及1年维护期内的售后服务、技术支持、人员驻场等可预算及不可预算的一切费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该限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6、简要服务、商务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所投服务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的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

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前完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gdgpo.czt.gd.gov.cn)上的供应商注册工作。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提供取得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给核准登记或者备案的有效凭证副本,若投标人为法人单位的分支机构时,须同时提供所属法人单位为其出具的《总公司授权书》及所属法人单位取得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给核准登记或者备案的有效凭证副本,《总公司授权书》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2021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报价截止前近六个月任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供应商提供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为准,截图时间可以是招标文件开始售卖后的任意一天,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①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②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承诺函》中如实做出承诺(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3、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结束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须提供《企业信用自查承诺函》(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4、投标人符合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证书。

5. 本项目只接受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的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三、关于拒绝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的注意事项:

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四、报名及投标人产生办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报名时间:2021424日至429日上午9:00-12:00分;下午14:30-17: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

3、报名地址:普宁市普宁大道商业街南侧林青段西起第21幢2楼。

4、报名时请带齐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审查后退回):

1)、提供取得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给核准登记或者备案的有效凭证副本,例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若投标人为法人单位的分支机构时,须同时提供所属法人单位为其出具的《总公司授权书》及所属法人单位取得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给核准登记或者备案的有效凭证副本,《总公司授权书》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领取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215月17上午09:00分至09: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517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 普宁市普宁大道商业街南侧林青段西起第21幢2楼

六、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七、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广东平正招标采购网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八、公告期限:20214242021429日(5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普宁市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广东省普宁市流沙大道西99号

采购人联系人:杜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0663-2211134

采购人传真:0663-2211134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普宁市普宁大道商业街南侧林青段西起第21幢2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方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663-2866899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663-2866899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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