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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阳区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项目

(项目编号:PZH021B006)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阳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潮阳区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诚邀合格的响应供应商参加响应,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PZH021B006

二、项目名称:潮阳区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项目

三、项目类别:服务类

四、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对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五个自然保护地开展勘界立标工作,五个自然保护地分别是:地一:汕头潮阳观音山县级森林公园,位于汕头市潮阳区金灶镇,面积约为0.49平方公里。地二:汕头潮阳柳岗县级湿地公园,位于汕头市潮阳区金灶镇柳岗村,面积约为0.20平方公里。地三:汕头潮阳河溪鸟类市级自然保护区,位于汕头市潮阳区河溪镇,面积约为10.56平方公里。地四:汕头潮阳西环山市级森林公园,位于汕头市潮阳区国道324线潮阳段城西大道西,面积约为19.51平方公里。地五:汕头潮阳老溪西社区南屏县级湿地公园,位于汕头市潮阳区铜盂镇老溪西社区,面积约为0.16平方公里。

收集以上五个自然保护地已获批的范围和界线,利用高分辨率遥感影像、地形图等制作工作底图,实地勘测定界,在重点地段(部位)、拐点等控制点位设立界桩,同时在醒目位置树立界碑和标识牌,编绘界线附图,并将有关信息登记入库,为规范化、精细化、常态化监管奠定基础。

2、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957,100.00元,响应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仅对项目的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响应报价超过项目最高限价的都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中标人应完成项目的准备工作(资料收集、技术设计、人员设备),并进场作业;20211015前完成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服务工作。因受疫情影响,若工作完成时间有调整则以国家和省、市具体要求为准,若因天气、政策变动、调查工作受阻等其它原因导致项目不能如期完成,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协商处理。

五、响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响应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① 响应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

② 响应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202011之后成立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

③ 响应供应商须提供近半年来任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④ 响应供应商须在参加本项目磋商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2、响应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响应供应商应在《关于响应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②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响应供应商应在《关于响应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3、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证书[专业范围须同时包括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六、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

七、关于拒绝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参与响应的注意事项: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响应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响应供应商,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八、符合资格的响应供应商应当在2021412日起2021419期间(每天9∶0012∶00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

九、获取磋商文件时须带齐以下资料(全部须加盖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领取磋商文件)。

注:《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在报名获取磋商文件时必须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42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提前30分钟接收响应文件)。

十一、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十二、开标时间:202142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十三、开标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十四、公告期限:202141220214153个工作日)。

十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阳分局

采购人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棉城棉新大道中段

采购人联系人: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0754-83604881

采购人传真:0754-83604881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8866333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8789738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阳分局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2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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