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GZGP20-PZ12-FC092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海珠区分局喷雾降尘运营服务(四期)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市越秀区先烈南路23号华泰宾馆得月楼(融通街13号)一层自编105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2月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GZGP20-PZ12-FC092
项目名称: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海珠区分局喷雾降尘运营服务(四期)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00,000.00
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壹拾万元整(¥1,100,000.00),凡总报价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的报价将被拒绝。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海珠区分局喷雾降尘运营服务(四期)项目
2、简要技术需求:
(1)服务内容: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服务范围 |
预算金额
(万元) |
内容(服务量) |
服务期 |
海珠区喷雾降尘运营服务(四期) |
1项 |
海珠区 |
110 |
1820车次
(工作天数182天) |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2个月 |
(详细内容见磋商文件)
(2)项目属性:服务类
(3)行业类别:其他类
(4)响应供应商应对全部报价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1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主体信用记录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政府采购、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主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本项目报价截止时点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2.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2.3、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2.4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⑤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月20日至2021年2月1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南路23号华泰宾馆得月楼(融通街13号)一层自编105号。
方式: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或邮寄(邮费自理)。
售价:人民币 200 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2月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南路23号华泰宾馆得月楼(融通街13号)一层自编105号开标室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1年2月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南路23号华泰宾馆得月楼(融通街13号)一层自编105号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自2021年1月20日至2021年1月22日止。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海珠区分局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100号飞龙大厦
联系方式:020-343847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南路23号华泰宾馆得月楼(融通街13号)一层自编105号
联系方式:020-877629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小姐
电 话:020-87762909
邮 箱:gzpingzheng@126.com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