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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公安厅2020-58全国经侦部门十三省联勤中心案件协作平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磋商编号:GZGP20-PZ07-FC053项目概况

广东省公安厅2020-58全国经侦部门十三省联勤中心案件协作平台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48号成悦大厦15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818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000-202008-143001-0641

项目名称:广东省公安厅2020-58全国经侦部门十三省联勤中心案件协作平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6,700.00

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伍拾万零陆仟柒佰元整(¥1,506,700.00),凡总报价超过报价最高限价的报价将被拒绝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广东省公安厅2020-58全国经侦部门十三省联勤中心案件协作平台项目

2、简要技术需求:

(1)总体方案:

2.1项目目标

全国经侦部门十三省联勤中心案件协作平台是落实好我省与全国十二省经侦总队签署的相关协作协议内容的体现,建设立足全省,面向全国,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各级经侦部门区域协作和业务融合的总体目标,开拓创新经侦警务合作、案件协作新模式,破解协作工作中的难题和瓶颈,提升经侦相互协作的能力和省厅经侦服务的水平。通过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协作管理效能,建立我局省内、外的协作服务平台,发挥各级经侦引领实战、打击犯罪、优化机制等方面的巨大作用。

平台以创新共享机制为突破口,以提升协作效能为重点,充分利用全省经侦现有信息化信息系统的基础,提出建设基于服务集成及业务集成两个方向的协作服务平台的建设,依托此集成平台,探索建立以单位和个人为服务主体的新型协作服务体系,以此带动全省民警积极参与协作服务当中来,全面提升全省经侦的案件协作能力的水平。

案件协作平台将作为基于新一代警综平台搭建组件,统一在新一代警综平台入口,兼顾为全省全警种的执法办案提供服务。

2.2服务内容

1、建立十三省联勤中心单位协作支撑平台

构建起十三省业务协作支撑平台,落实十三省联勤中心案件协作协议内容,实现各级经侦共同打击跨区域的经济犯罪。平台支持定义各项业务的审批流程,使得流程符合跨区域部门的行政管理流程。

2、建设经侦民警个人协作服务平台

建设起全国经侦部门以个人为辅助的协作服务平台,实现将需求方和协作方汇集到这个平台,将协作能力打包成为人工协作服务清单,通过平台向外发布,在平台上互联互通,需求方根据协作的需求查找所需的协作服务,对适合自己需求的协作服务提出服务要求。在平台实现这样一个从人工协作服务发布、协作服务发现、协作服务申请及协作服务反馈的的全过程人工协作协作服务。同时为了保证协作服务符合公安信息安全要求规定,避免信息用于不正当用途,发布服务时可以规定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文件,申请协作服务时申请方需要上传相关材料以作证明。

3、建设协作平台在线协作通信系统

建设起省外经侦案件协作各方在线通信系统,为各方对协作需求的沟通与交流、协查结果的反馈等提供必要的支撑。在线沟通系统可以支持点对点的沟通,也支持多方群组的沟通。

4、建立全国经侦部门管理与人员管理体系

案件协作功能是以单位为主体的协作模式为主,结合以个人协作为主开放模式的协作工作,通过个人和单位共同协作的“1+1”模式构建面向全国经侦协作的工作机制。因此,需要在平台中建立起全国经侦部门管理与经侦民警信息注册,以此为基础开展部门的协作与人员的沟通。全国经侦部门与人员管理采用逐级管理的模式,减少集中管理的繁琐程度,平台初始各省级管理员并授权,开展逐级用户的登记和管理。

(详细内容见磋商文件)

(2)项目属性:服务类

(3)项目品目:软件开发服务

(4)响应供应商应对全部报价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项目完工期: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项目调研和深化设计、软件开发和安装调试、整体交付及初步验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1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主体信用记录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政府采购、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主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本项目报价截止时点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2.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2.3、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2.4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872020817(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48号成悦大厦15楼。

方式: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或邮寄(邮费自理)。

售价:人民币 200 /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81893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48号成悦大厦15楼开标室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0818930(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48号成悦大厦15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2020872020811止。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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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公安厅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黄华路97          

联系方式:020-831109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48号成悦大厦15        

联系方式:020-877629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小姐                   

电 话:020-87762909

邮 箱:gzpingzheng@126.com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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