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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安区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潮安区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潮州市枫春路400号嘉得国际中心十楼1005单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728上午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5121-202007-030-0027

项目名称:潮安区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7569.144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7569.144万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包组号

包组内容

工作内容

服务期

最高限价(元)

包组1

南部片区

沙溪镇、金石镇、彩塘镇、东凤镇、庵埠镇约154818宗,同时由南部片区中标人承担全区数据合库及汇总上报工作)

 

完成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及房屋调查底图制作、宗地测量,房屋丈量,权属调查,资料收集整理、调查结果公示,数据库建设,协助房地历史问题处理、登记发证和全区三个片区的数据合库工作,建立区“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数据库,需达到省厅建库和入库标准,同时将权籍和登记数据入库到潮安区不动产登记系统平台,完成南部片区登记后档案的扫描整理及档案室上架等工作。

20201231前完成成果验收工作(登记后档案扫描整理工作视开展后工作量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期限以上级对该工作的最新要求为准)

32506320.00

包组2

中部片区

古巷镇、凤塘镇、登塘镇、浮洋镇、龙湖镇约165074宗)

完成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及房屋调查底图制作、宗地测量,房屋丈量,权属调查,资料收集整理、调查结果公示,数据库建设,协助房地历史问题处理、登记发证和完成中部片区登记后档案的扫描整理及档案室上架等工作。

20201231前完成成果验收工作(登记后档案扫描整理工作视开展后工作量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期限以上级对该工作的最新要求为准)

33572760.00

包组3

北部片区

(凤凰镇、赤凤镇、归湖镇、文祠镇、江东镇、万峰林场约48557宗)

完成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及房屋调查底图制作、宗地测量,房屋丈量,权属调查,资料收集整理、调查结果公示,数据库建设,协助房地历史问题处理、登记发证和完成北部片区登记后档案的扫描整理及档案室上架等工作。

20201231前完成成果验收工作(登记后档案扫描整理工作视开展后工作量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期限以上级对该工作的最新要求为准)

8,398,680.00

包组4

项目监理

承担整个项目质量和工作进度及采用的工作方法完成量进行全程监理。对包组1、包组2、包组3的项目实施过程及成果质量进行监理。

20201231前完成成果验收工作,项目中对登记发证和档案扫描整理及总项目作业内容等的监理,期限视作业情况与采购人协商确定。如省厅有最新要求,以最新要求为准。

1,213,680.00

1、本项目共分 4个包组,投标人可以对一个包组投标,也可以对多个包组投标,本项目允许兼投但不允许兼中【投标人报名多个包组时,应分别准备报名资料且在报名资料中注明投标报名内容相对应的包组序号】。每个包组必须达到法定 3 家或以上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未达到 3 家单位,则该包组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本项目为一个整体,包组为投标最小单位,投标人须对包组内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得拆分。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20201231前完成成果验收工作(登记后档案扫描整理工作视开展后工作量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期限以上级对该工作的最新要求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或20201月至投标截止日前(至少一个月份)的财务状况报表(至少应包括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6)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包组1、包组2、包组3的投标人必须具备测绘行政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专业范围须包括不动产测绘、工程测量以及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3、包组4的投标人必须具备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甲级资质证书(专业范围须包含不动产测绘监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资格性审查小组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点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6、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提供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发票或收据凭证复印件)。

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本次招标项目公告等相关信息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潮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ozhou.gdgpo.com/)发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招标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形式至采购代理机构释疑。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潮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潮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78日起2020715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 12:00 ,下午 14:30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潮州市枫春路400号嘉得国际中心十楼1005单元<, /P>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元):每个包组售价为人民币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728上午93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

地点:广东省潮州市枫春路400号嘉得国际中心十楼1005单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潮州市潮安区自然资源局

地址:潮州市潮安区城区和信街4

联系方式:0768-58150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潮州大道分公司

地 址:广东省潮州市枫春路400号嘉得国际中心十楼1005单元

联系方式:0768-22899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先生

电 话:0768-2289977

 

 

发布人: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潮州大道分公司

发布时间:202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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