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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湖区迎“亚青会”城市环境品质提升实施项目(第一批)—III18个项目管理咨询服务(项目编号:PZH020B026)公开招标预公告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龙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龙湖区迎“亚青会”城市环境品质提升实施项目(第一批)—III18个项目管理咨询服务(项目编号:PZH020B026)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发布项目公开招标预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PZH020B026

二、采购项目名称:龙湖区迎“亚青会”城市环境品质提升实施项目(第一批)—III18个项目管理咨询服务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444.31万元

四、采购数量:1批次。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地点:汕头市龙湖区辖区范围内。

2.项目概况及规模:龙湖区迎“亚青会”城市环境品质提升实施项目(第一批)—III18个项目,总投资约121980.69万元,工程费约102930.05万元,合并立三个大项。

第一个立项(项目名称:火车站周边等3个市政道路及沿街立面环境提升):包含(1)火车站周边区管市政道路环境提升、(2)浦江路(庐山路—泰山路)环境提升、(3)区管市政道路改造提升等3个项目。对照《汕头市迎“亚青会”城市环境品质提升技术指引(第一版)》技术要求,经初步匡算,需提升车行道、人行道总面积共约36.07万平方米、景观总面积(含绿化带、城市公共空间等)总面积约0.065万平方米、建筑立面总面积约5.23万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修复现状路面、沥青罩面、井盖加固提升、标线更新及局部雨污分流管线改造、建筑立面清洗、拆除更换广告牌、拆除更换窗罩及阳台罩、部分建筑物立面的刷漆提升、景观工程、夜景照明、5G灯杆、视条件规整三线等工作内容。具体以发改立项批复为准。

第二个立项(项目名称:金砂路(金环南路—金泰立交)等10个市政道路及沿街立面环境提升):包含(1)金砂路(金环南路—金泰立交)环境提升、(2)长江路(金环南路—泰山路)环境提升、(3)衡山路(中山东路—汕汾路)周边环境提升、(4)嵩山南路(中山东路—黄河路)环境提升、(5)华山路(中山东路—黄河路)环境提升、(6)嵩山北路(黄河路—汕昆高速)环境提升、(7)黄河路(泰山路—金凤东路)环境提升、(8G324国道汕汾路段(天山路-外砂桥)环境提升、(9S503省道金鸿公路龙湖段(金砂东路-金洲大桥)环境提升、(10)长平东路(泰山路-金叶岛)环境提升等10个项目。对照《汕头市迎“亚青会”城市环境品质提升技术指引(第一版)》技术要求,经初步匡算,需提升车行道、人行道总面积共约23.83万平方米、景观总面积(含绿化带、城市公共空间等)总面积约4.31万平方米、建筑立面总面积约117.38万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修复现状路面、沥青罩面、井盖加固提升、标线更新及局部雨污分流管线改造、建筑立面清洗、拆除更换广告牌、拆除更换窗罩及阳台罩、部分建筑物立面的刷漆提升、景观工程、夜景照明、5G灯杆、视条件规整三线等工作内容。具体以发改立项批复为准。

第三个立项(项目名称:天山南路(汕汾路—金砂东路)等5个市政道路及沿街立面环境提升):包含(1)天山南路(汕汾路—金砂东路)环境提升、(2)汕樟路(金平区边界—泰山中路)环境提升、(3)金环南路(长平路—黄河路)龙湖区范围内楼宇的立面整治、(4)泰山路(汕昆高速—金泰立交桥)环境提升、(5)泰山路(金泰立交桥—中山东路)环境提升等5个项目。对照《汕头市迎“亚青会”城市环境品质提升技术指引(第一版)》技术要求,经初步匡算,需提升车行道、人行道总面积共约40.03万平方米、景观总面积(含绿化带、城市公共空间等)总面积约4.87万平方米、建筑立面总面积约49.08万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修复现状路面、沥青罩面、井盖加固提升、标线更新及局部雨污分流管线改造、建筑立面清洗、拆除更换广告牌、拆除更换窗罩及阳台罩、部分建筑物立面的刷漆提升、景观工程、夜景照明、5G灯杆、视条件规整三线等工作内容。具体以发改立项批复为准。

3.采购内容:龙湖区迎“亚青会”城市环境品质提升实施项目(第一批)—III18个项目,总投资约121980.69万元,工程费约102930.05万元,合并立三个大项。

第一个立项(项目名称:火车站周边等3个市政道路及沿街立面环境提升)包括4项专题服务工作:(1)前期服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1500地形图测绘及建筑立面测量、工程概算编制,(2)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

第二个立项(项目名称:金砂路(金环南路—金泰立交)等10个市政道路及沿街立面环境提升)包括4项专题服务工作:(1)前期服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1500地形图测绘及建筑立面测量、工程概算编制,(2)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

第三个立项(项目名称:天山南路(汕汾路—金砂东路)等5个市政道路及沿街立面环境提升)包括4项专题服务工作:(1)前期服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1500地形图测绘及建筑立面测量、工程概算编制,(2)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

管理服务内容:做好前期项目组织、策划基础性事务工作。对项目进行梳理、摸查、分类,负责投资估算、预算编制、重大设计变更及进度款审核、结算初设,配合财政或审计部门的审核工作,总体把控项目投资,总体协调项目进度,总体协调各专业间的技术对接,完成项目立项,协助采购人报批等工作。

注:若本管理咨询服务采购项目因故未能实施,中标单位后采购合同自动作废。

4.项目咨询服务总工期:

1)前期服务:90个日历天(不包括委托方或政府行政管理审批部门审批所需时间)完成三个立项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1500地形图测绘及建筑立面测量、工程概算编制,配合相关审批部门的技术审查工作并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复或确认;(2)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三个立项的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期限同施工工期。

5.最高投标限价(即采购预算):为人民币1444.31万元。

5.1中标人的中标价为暂定合同价,以财政部门的预算审核结果作为合同结算依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必须是唯一且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不符合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低于企业的成本价。

5.2中标人的中标价为暂定合同价,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于本项目龙湖区迎“亚青会”城市环境品质提升实施项目(第一批)—III18个项目管理咨询服务采购内容各项工作的编制费用、人力资源成本、个人社保、个人所得税、加班费、资料收集和整理、设备进退场费(若有时)、土工测试费(若有时)、项目公示/公告费(若有时)、专家评审会务费、专家劳务费、各专题申报费(若有时)、制图费、后期修改费、成果图件印刷费、各专题编制工作完成的汇编打印输出和装订费用、管理费、交通费、所有作业人员人身意外保险费、合理利润、税费(包括增值税税费)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所有咨询服务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的一切费用。

6.项目咨询服务编制依据(包括但不限于此):

6.1《汕头市迎“亚青会”城市环境品质提升技术指引(第一版)》及相关资料。

6.2各专题报告的编制、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及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其他相关工作内容必须符合各行业的规范、规程、标准和程序。

7.项目咨询服务编制要求:

7.1投标人须对本采购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本项目其中一项或一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均为无效投标。各专题服务不得整体外委。否则,出现任何风险(包括损失和赔偿)和法律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7.2按照《汕头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为了有效的控制项目的投资,工程概算编制、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工作统一由具有工程造价资质的中标人完成。否则,出现任何风险(包括损失和赔偿)和法律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打印件/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全部成员均需满足并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执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公司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利润表),或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扫描件/打印件/复印件,或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打印件/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全部成员均需满足并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承诺书》内容进行承诺并提供原件。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盖章提供即可);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一个月份缴纳税收证明扫描件/打印件/复印件,及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扫描件/打印件/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全部成员均需满足并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承诺书》内容进行承诺并提供原件。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盖章提供即可);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承诺书》内容进行承诺并提供原件。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盖章提供即可)。

2.供应商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2.1具备工程咨询资格且该资格须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备案,备案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打印件/复印件,若网上系统申报备案资料的,须提供网址和网站截图的扫描件/打印件/复印件);

2.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打印件/复印件);

2.3具备甲级测绘资质(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打印件/复印件)。

注: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后所提交的资格或资质证书涵盖上述资质条件即为满足要求。

3.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文件或成果文件不得有侵权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此,如: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等)及任何法律纠纷(按《承诺书》内容进行承诺并提供原件。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盖章提供即可)。

4.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咨询资格且该资格须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备案,备案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或者是自然人。组成联合体后所提交的资格或资质证书必须涵盖“采购公告-供应商资格-供应商资质条件”的规定且任一成员至少具备“采购公告-供应商资格-供应商资质条件”规定的其中一项资格或资质。

4.2联合体各方应按采购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内容须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3联合体各成员须是国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或者是自然人。

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原件)

5.投标人不存在采购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按《承诺书》内容进行承诺并提供原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盖章)。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应网站截图的扫描件/打印件/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全部成员均需满足并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信用情况最终以本项目投标截止时点查询结果为准,该查询结果打印页面与项目档案一起存档)。

七、预公告期限:2020623日至202071日(5个工作日)。

八、招标时间:预计于近期发布正式公告,请有意向的投标人留意有关媒体、网站的公告内容。欢迎各潜在投标人提出合理的意见及建议。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汕头市龙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采购人地址:广东省汕头市大南山路2号泰业大厦六楼

采购人联系人:曾工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754-88260936

采购单位传真:0754-88260936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8866333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8789738

 

附件:项目采购需求(征求意见稿)

 

汕头市龙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2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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