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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324国道礐石大桥段(蜈田岭-西港高架桥)维修涂装和环境提升工程-环境提升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公告编号

汕建交(202095

工程编号

440500202006220101

工程名称

G324国道礐石大桥段(蜈田岭-西港高架桥)维修涂装和环境提升工程-环境提升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立项批文文号

汕府[2020]13号文、汕市发改投[2020] 51

招标人

汕头市礐石大桥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汕头市礐石蜈田礐石大桥管理楼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设计单位

/

勘察单位

/

联系人

刘先生、宋工

联系电话

0754-882651940754-86863300

工程地点

蜈田岭—西港高架桥段(包括礐石大桥)道路红线范围。

建设规模

更换道路红线内乔木、清理低效绿化,增加植物组团,突出疏林草地景观;防撞墙清洗,A匝道防撞墙涂装防腐;对收费站建筑立面进行清洗处理,增加电子显示屏;道路交通标志与标线翻新;增加亚青会主题LOGO;改造礐石加油站前右侧人行道,增加树池;增加防护栏杆;重新铺设人行隧道铺装,增加灯光。项目批复概算为652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用514万元,勘察设计费21万元。

资金来源及构成

财政投资100%

招标内容

建设规模范围内(含园建部分、绿化部分、安装部分)的施工图设计(含评审)、勘察、预算编制和工程施工。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对投标单位要求

1. 投标人资格要求: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①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③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业绩、人员、资金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为牵头人)应进入汕头建筑信息网公布的“汕头市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中的市政专业工程,且投标人名称与该系统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完全一致。1.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 2个,联合体应由1家设计单位和1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中具备工程施工资质的成员是本项目的牵头人且仅承担施工任务,具备工程设计资质的成员仅承担设计任务,双方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5)联合体牵头人所承担的工程量必须超过总工程量的50%;(6)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编制各自部分的投标文件并按要求盖章、签名后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7)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1.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其投标处理。2.招标文件的获取:2.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         日至 202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在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持以下资料(确保不易散落并加具封面一式三份)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1)单位介绍信原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原件备查)、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原件备查);(4)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按招标公告附件格式,原件备查)。2.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3.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3.1本次招标不设招标会和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等环节,潜在投标人均可参与投标。3.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          10 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30分至 10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汕头市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5.3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4.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如公告详情不一致者,以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公告为准。在规定的招标文件的获取期间,如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依法有权选择以下任一方式:(1)在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发布延长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在延期时间内,已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进行购买招标文件;(2)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不再招标。

发布媒体

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购买时间

2020623日至 2020 6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北京时间)

购买地点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

行政监督部门

汕头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

0754-88278674

项目核准部门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

0754-88275115

监察部门

汕头市监察委员会

联系电话

0754-12388

信息发布时间

202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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