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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平县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电子化服务项目[招标编号:PZH020D018]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饶平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饶平县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电子化服务项目(招标编号:PZH020D018)进行公开招标,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本项目采购内容:

1、诉讼档案电子化服务(详见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2、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为单位整体投标,任何只对本项目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均为无效投标。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4、采购预算:人民币贰拾陆万元整(260000.00),预算资金包括服务人员报酬、投标人的管理费、办公成本、投入的硬件设备、自行开发的案卷跟踪等软件系统、电子档案加工系统、合同价全额税费、利润及相关数字软件系统对接费用等完成合同的全部费用,超出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

二、参与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应符合以下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或20191月至投标截止日前(至少一个月份)的财务状况报表(至少应包括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内容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点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4、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49起至2020415(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东省潮州市枫春路400号嘉得国际中心(即广东农信旁)十楼1005单元

3、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文件在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未按规定携带原件核对不予接受报名。

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售,若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0429下午200分至230分(北京时间)时间段内递交到开标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在截标当日由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递交的投标文件。电报、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2、投标截止时间:2020429下午230分(北京时间)整

3、开标时间:2020429下午230 (北京时间)整;

4、开标地点:广东省潮州市枫春路400号嘉得国际中心(即广东农信旁)十楼1005单元

五、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饶平县人民法院

联系地址:潮州市黄冈镇饶平大道与新力路交叉口西侧120路南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768-7810118  

 2.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0768-2289977

传真:0768-2256611

联系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枫春路400号嘉得国际中心十楼1005单元

 

 

 

饶平县人民法院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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