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南区2019年森林植被恢复费造林及裸露山体复绿、乡村绿化苗木项目
(项目编号:PZH019B044)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南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潮南区2019年森林植被恢复费造林及裸露山体复绿、乡村绿化苗木项目(项目编号:PZH019B044)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PZH019B044
二、项目名称:潮南区2019年森林植被恢复费造林及裸露山体复绿、乡村绿化苗木项目
三、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336,089.00元,投标报价超过该金额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四、采购内容:
项目内容 |
主要技术参数或要求 |
单位 |
数量 |
造林 |
林地
清理 |
人工造林 |
小块状清理,清理种植穴范围1.5m×1.5m内杂灌杂草,保留乡土树种幼树、幼苗。 |
亩 |
384.9 |
整地
挖穴 |
山地人工造林 |
40cm×40cm×30cm |
亩 |
137.26 |
沿海人工造林 |
50cm×50cm×40cm |
亩 |
247.64 |
客土 |
沿海人工造林 |
填客土(回土)至穴下的1/3位置时将复合肥0.5千克施放穴内,并将其与客土均匀混合,再回土至满穴待植苗。客土量为每穴0.04立方米。 |
株 |
41356 |
苗木 |
木荷 |
两年生苗木,苗高≥50cm、地径≥0.5cm营养袋苗,包运到村。 |
株 |
7564 |
樟树 |
两年生苗木,苗高≥60cm、地径≥0.6cm,营养袋苗,包运到村。 |
株 |
5043 |
大叶相思 |
两年生苗木,苗高≥80cm、地径≥0.8cm营养袋苗,包运到村。 |
株 |
27789 |
木麻黄 |
株 |
27789 |
水翁 |
株 |
2521 |
栽植 |
山地人工造林 |
包括分苗、运苗、栽植、回土、运肥、施放基肥等人工 |
亩 |
137.26 |
沿海人工造林 |
亩 |
247.64 |
基肥 |
国产复合肥,NPK 含量≥30% |
千克 |
32139.15 |
当年抚育费用 |
山体人工造林 |
包括除草、松土、培土、运肥、追肥人工、补植等 |
亩 |
137.26 |
沿海人工造林 |
亩 |
247.64 |
山地追肥 |
国产复合肥,NPK 含量≥30% |
千克 |
11461.21 |
沿海追肥 |
国产复合肥,NPK 含量≥30% |
千克 |
12406.76 |
裸露山体复绿及乡村绿化苗木 |
樟树 |
胸径9~10cm,高3.5~4.0m,冠幅1.2~1.5 m |
株 |
870 |
水翁 |
两年生苗木,苗高≥80cm、地径≥0.8cm |
株 |
19500 |
大叶相思 |
两年生苗木,苗高≥80cm、地径≥0.8cm |
株 |
17400 |
木麻黄 |
两年生苗木,苗高≥80cm、地径≥0.8cm |
株 |
11300 |
樟树 |
两年生苗木,苗高≥80cm、地径≥0.8cm |
株 |
10000 |
木荷 |
两年生营养袋苗木,苗高≥60cm、地径≥0.6cm |
株 |
15400 |
台湾相思 |
两年生营养袋苗木,苗高≥60cm、地径≥0.6cm |
株 |
8000 |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①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
② 投标人须具备造林工程施工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证书;
③ 投标人须有足够符合该项目设计要求的品种和规格质量的苗木,并须持有《苗木检疫合格证书(产地检疫合格证书)》、《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④ 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2019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
⑤ 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来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⑥ 投标人须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2、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①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关于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②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关于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关于拒绝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的注意事项:
1、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2、供应商在报名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存档。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进行网上核对,如发现提交虚假查询信息者一律拒绝其报名。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9月25日起至2019年10月8日期间(每天9时00分至12时00分,14时00分至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经发大厦A座三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
八、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带齐以下资料(全部须加盖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领取招标文件);
注:《营业执照》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在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19年10月15日上午10时00分。
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经发大厦A座三楼。
十一、开标时间:2019年10月15日上午10时00分。
十二、开标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经发大厦A座三楼。
十三、公告期限:2019年9月25日至2019年10月8日(5个工作日)。
十四、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南分局
采购人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玉峡南路区政府大院五楼
采购人联系人:张先生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754-87776305
采购单位传真:0754-87776305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经发大厦A座三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8866333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8789738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南分局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