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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市本级非税收入代收银行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PZH019D024)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财政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汕头市市本级非税收入代收银行招标项目(项目编号:PZH019D024)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PZH019D024

二、项目名称:汕头市市本级非税收入代收银行招标项目

三、项目类别:服务类(非税收入代收服务)

四、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为落实我局建设营商环境高地工作部署,推进局“放管服”改革工作,最大限度方便市民和企业缴交非税收入,拟在现有3家非税代收银行的基础上,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增加不超过5家商业银行作为我市市本级非税收入代收银行。

2、服务期限:3

3、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元/笔(即每笔代收款收取的服务费用不高于人民币1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投标人须为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有资格经营银行业务的商业银行或其分支机构,并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经中国人民银行汕头市中心支行认定的汕头辖区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

3)投标人分行或总行所在地为汕头市范围内;

4)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

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须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关于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关于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9320日起至2019327日期间(每天900分至1200分,1400分至17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

七、获取招标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2、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若委托代理人领取招标文件)原件一份。

以上文件在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1949日上午1000分(提前半小时接收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十、开标时间:201949日上午1000

十一、开标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十二、公告期限:2019320日至2019327日(5个工作日)。

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汕头市财政局

采购人地址:汕头市长平路财政综合大楼14

采购人联系人:吴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0754-88179783

采购人传真:0754-88179780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8866333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8789738

 

汕头市财政局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19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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