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滨海旅游公路汕头段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PZH019A007)招标预公告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PZH019A007
二、项目名称:广东滨海旅游公路汕头段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类别:服务类(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咨询服务)
四、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广东滨海旅游公路汕头段工程可行性研究及相关专题阶段咨询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2、项目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39,229,600.00元。
3、项目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39,229,600.00元,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为无效投标。
4、完成期限:于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天内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180个日历天内完成立项必备专题报告成果,并通过专家论证、相关成果文件公示等所有程序。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投标人须具备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业务范围含公路的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证书;
4、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
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6、投标人须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关于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关于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关于拒绝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的注意事项:
1、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2、供应商在投标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存档。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进行网上核对,如发现提交虚假查询信息者一律拒绝其投标。
六、预公告期限:2019年2月22日至2019年2月28日(5个工作日)。
七、招标时间:预计于近期发布正式公告,请有意向的投标人留意有关媒体、网站的公告内容。欢迎各潜在投标人提出合理的意见及建议。
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汕头市交通运输局
采购人地址:广东省汕头市天山北路与春江路交界处春江大厦
采购人联系人:叶先生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754-88278674
采购单位传真:0754-88278674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8866333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8789738
附件:项目采购需求(征求意见稿)
汕头市交通运输局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