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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环卫直属车队多功能抑尘车、自卸车采购项目(包组2第四次采购)(项目编号:PZH018A028)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环卫直属车队(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汕头市环卫直属车队多功能抑尘车、自卸车采购项目(包组2第四次采购)(项目编号:PZH018A028)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拟邀请“广东广大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作为单一来源商定供应商。有关事项如下:

一、该项目属于下列第1种情形: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汕头市环卫直属车队多功能抑尘车、自卸车采购项目(包组2第四次采购)

2、采购内容:清洁卫生车辆采购(包组2:自卸车2辆)(详见谈判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3、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2,150,000.00元,其中包组2最高限价为人民币550,000.00元,最高限价包括车身价、车辆购置税、检测验收、质保期保障等费用(不包括上牌费用、财产险、路桥费等用户使用后产生的费用),投标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报价。报价人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4、质保期:车辆提供不低于2年或5万公里的保修期(以先到为准)。

5、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货物必须运抵采购人指定地点,经采购人对标的物验收合格后,由成交商办理完成车辆入户手续,并在接到采购人设备交货通知的15个日历天内完成到货、调试等工作,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三、合格响应供应商条件:

1、报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报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

3、报价人愿意接受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邀请参与本次谈判;

4、报价人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5、报价人所投车辆须为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列明的相关车型,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报价人须提供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

7、报价人须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8、报价人须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四、关于拒绝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参与报价的注意事项:

1、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2、供应商在报名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存档。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进行网上核对,如发现提交虚假查询信息者一律拒绝其报名。

五、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谈判文件售价:

1、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1810292018115每天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谈判文件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电话:0754-88866333    传真:0754-88789738

3、获取谈判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全部须加盖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复印件一份;

3)、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应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一份;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领取招标文件);

7)、报价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各一份。以上文件在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4、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

六、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117下午2:303:00(北京时间)时间段内递交到开标地点。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在截标当日由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递交的报价文件。电报、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2、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117下午3:00(北京时间)

3、谈判时间:2018117下午3:00(北京时间)

4、谈判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汕头市环卫直属车队

采购人地址: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升平工业区金升一路

采购人联系人:黄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0754-82541633

采购人传真:0754-82541633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8866333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8789738

 

 

 

 

 

汕头市环卫直属车队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18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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