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海关缉私局潮阳分局325艇中修及506艇上排保养项目(项目编号:PZH018D171)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下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海关(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汕头海关缉私局潮阳分局325艇中修及506艇上排保养项目(项目编号:PZH018D171)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参与磋商。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的名称、性质、内容及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1、项目名称:汕头海关缉私局潮阳分局325艇中修及506艇上排保养项目
2、项目预算:本项目总预算人民币336,165.78元。共两个包组,其中包组一(325艇中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236,165.78元,包组二(506艇上排保养)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0元。
3、项目内容:
维修船名 |
内容 |
维修周期 |
预算金额(元) |
包组一:325艇 |
对325艇进行中修,使325艇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以保证随时执行水上缉私任务的需要。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
30个日历日 |
236,165.78 |
包组二:506艇 |
对506艇进行上排保养,使该艇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以保证随时执行水上缉私任务的需要。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
30个日历日 |
100,000.00 |
注:1、本项目预算金额包括船舶维修所需的材料费、运费、人工费、船舶上落排费、排租费、码头停泊费、住排水电费、船舶试航费、船舶检验费、税费等一切维修所需费用。
2、响应供应商可以对本项目个别包组进行报价,也可以对所有包组进行报价,但须对同一包组内的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仅对包组内的部分内容进行报价,磋商报价超过包组最高预算或者仅对包组内部分内容进行报价的磋商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
二、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响应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船舶建造或修理企业;
3、响应供应商须提供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
4、响应供应商须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磋商活动,投标人应在《关于响应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磋商活动,投标人应在《关于响应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7、响应供应商须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关于拒绝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参与磋商的注意事项:
1、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响应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响应供应商,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2、供应商在报名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存档。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进行网上核对,如发现提交虚假查询信息者一律拒绝其报名。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10月25日至2018年11月1日(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广东省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经发大厦A座三楼)。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响应供应商须携带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至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填写相关资料表格。
4、招标文件售价: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各响应供应商请自行携带U盘拷贝。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全部需加盖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复印件一份;
3、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应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一份;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领取磋商文件);
7、响应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文件在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五、磋商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18年11月7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提前30分钟接收响应文件);
2、磋商截止时间:2018年11月7日上午9时30分;
3、磋商时间:2018年11月7日上午9时30分;
4、磋商地点: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招标厅。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汕头海关
采购人地址:汕头市珠江路34号
采购人联系人:李女士
采购人联系电话:0754-88198745
采购人传真:0754-88198745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经发大厦A座三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蓝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8866333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8789738
汕头海关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