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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牛田洋大堤外围滩涂种植红树林监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PZH018D087)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农业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汕头市牛田洋大堤外围滩涂种植红树林监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PZH018D087)采用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方式,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参与磋商。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编号:PZH018D087

二、项目名称:汕头市牛田洋大堤外围滩涂种植红树林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类别:服务类(监理服务)

四、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汕头市牛田洋大堤外围滩涂种植红树林监理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2、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362,100.00元,响应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为无效磋商。

3、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汕头市牛田洋大堤外围滩涂种植红树林项目全部完工并通过验收。

五、响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响应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响应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响应供应商须具备有关部门核发的造林工程丙级监理或以上资质证书;

4、响应供应商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公司在职具备林业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资格证书;

5、响应供应商须提供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

6、响应供应商须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7、响应供应商须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8、响应供应商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来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包括企业、企业法人和总监理工程师);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六、关于拒绝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参与磋商的注意事项:

1、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响应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响应供应商,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2、供应商在报名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存档。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进行网上核对,如发现提交虚假查询信息者一律拒绝其报名。

七、符合资格的响应供应商应当在201866日起2018613期间(每天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

八、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一份;

2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复印件一份;

3、有关部门核发的造林工程丙级监理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

4、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林业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5、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应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一份;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领取磋商文件);

9、响应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文件在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18619日下午330(提前半小时接收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十一、磋商时间:2018619日下午330

十二、磋商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十三、公告期限:自20186620186125个工作日)。

十四、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汕头市农业局

采购人地址:汕头市珠池路春泽庄振海大楼

采购人联系人:徐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0754-88135810

采购人传真:0754-88135800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蓝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8866333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8789738

 

 

汕头市农业局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1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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