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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汕头市龙湖区基础教育网线路续租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汕头市龙湖区基础教育网线路续租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续租其提供的汕头市龙湖区基础教育网线路,请该供应商在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登记。其他供应商认为本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无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公司提出质疑。

一、该项目属于下列第1种情形: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采购人:汕头市龙湖区教育局

2、项目名称:汕头市龙湖区基础教育网线路续租项目

3、采购内容:续租汕头市龙湖区基础教育网线路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1、汕头市基础教育网(下简称“汕头基教网”)是在省教育厅的统一指导下,由中国电信汕头分公司于2004年建设的基础教育信息网络,该网络实现了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各区县教育主管部门、各中小学、幼儿园及各相关单位之间的网络连接,因该网络为内部局域网,因此我局及下辖学校只有在继续租赁中国电信汕头分公司网络线路的情况下,才能接入汕头基教网。

2、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中国电信广东公司关于加快落实〈互联网+教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有关事宜的通知》(粤教信息函[2016] 21号)的指导意见,广东省教育厅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于20177月签订了《关于“全省中小学基础网络升级建设”合作协议》,确定了双方在全省范围内中小学基础网络升级建设的合作关系,该协议做为广东省教育厅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全面合作的指导性文件,适用于全省范围内各地市的教育主管部门、教育机构、学校和中国电信各级分公司和全资子公司。

3、本项目需实现龙湖区内83所学校的互联通信以及信息化教学办公,同时需在内网访问的基础上实现外网访问,对内部通信带宽和外网通信宽带要求极高,只有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能提供相应的外网和内网出口带宽,并提供32个与汕头基教网安装地址一致的Internet IP地址,保证网络的高速通信。

4、龙湖区基础教育网(下简称“龙湖基教网”)是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建设并提供运维服务的,且龙湖区基教网线路已通过2017年度《汕头市龙湖区基础教育网线路租赁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完成了升级改造,现所有线路已改造完毕,符合教育强市创现对基础教育网线路的要求。继续租赁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网络线路,既能有效利用现有的线路、电源等硬件设备,节省大量的时间和投资,又能有效避免重复开挖路面、线路铺设,从而减少对学校教学办公的影响。

综上所述,目前只有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提供的网络线路能符合本项目的要求,故申请对本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

四、拟定的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海滨路49

五、专家组经过研究,得出以下结论:

1、广东省教育厅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双方根据《广东省教育厅中国电信广东公司关于加快落实〈互联网+教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有关事宜的通知》(粤教信息函[2016] 21号)的指导意见于20177月签订了《关于“全省中小学基础网络升级建设”合作协议》,确定了双方在全省范围内中小学基础网络升级建设的合作关系,该协议做为广东省教育厅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全面合作的指导性文件,适用于全省范围内各地市的教育主管部门、教育机构、学校和中国电信各级分公司和全资子公司。

2、龙湖区基础教育网(下简称“龙湖基教网”)是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建设并提供运维服务且已于2017年度通过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进行了升级改造,现所有线路已改造完毕,符合教育强市创现对基础教育网线路的要求,继续租赁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网络线路,既能有效利用现有的线路、电源等硬件设备,节省大量的时间和投资,又能有效避免重复开挖路面、线路铺设,从而减少对学校教学办公的影响。

鉴于上述内容,论证专家组一致认为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并一致推荐“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作为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谈判对象。

六、论证专家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姓名:张毅,单位: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有限公司,职称:工程师;

2、姓名:林跃烽,单位:汕头市劳动保障信息中心,职称:高级工程师;

3、姓名:许佩倍,单位: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汕头市分公司,职称:高级会计师。

七、公示的期限:5个工作日(2018330201848)。

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汕头市龙湖区教育局

采购人地址:汕头市龙湖区珠江路23号珠江楼8

采购人联系人:陈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0754-88831207

采购人传真:0754-88831210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8866333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8789738

 

汕头市龙湖区教育局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18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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