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中心区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建设——实验室检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PZH017A056)招标预公告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汕头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中心区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建设——实验室检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PZH017A056)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发布项目招标预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编号:PZH017A056
二、项目名称:汕头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中心区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建设——实验室检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实验室检测仪器一批,其中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气相色谱串联质谱仪产品经专家论证,建议采购进口产品(整机原装进口),能满足本次采购要求的国产产品亦可参与本次投标。投标产品为进口设备的,交货时供货方必须提供原产地证明和报关单(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中标人公章存档)。
2、规格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3、质保期:整个项目免费保修期为二年及上门服务(含培训),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在60个日历日内完成到货、安装、调试等工作并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项目预算: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650,000.00元,最高限价资金包括所提供设备抵达指定交货地点的货物价格、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培训、税费及一切技术和售后服务等费用,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仅对项目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和气相色谱串联质谱仪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原件;
4、投标人须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来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预公告期限:2017年9月12日至2017年9月15日(5个工作日)。
六、招标时间:预计于近期发布正式公告,请有意向的投标人留意有关媒体、网站的公告内容。欢迎各潜在投标人提出合理的意见及建议。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汕头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中心
采购人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潮汕路59号
采购人联系人:林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0754-87276732
采购人传真:0754-87276732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8866333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8789738
附件:项目采购需求(征求意见稿)
汕头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中心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