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软件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软件采购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广东松山湖摩根有限公司”采购相关软件,请该供应商在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登记。其他供应商认为本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须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采购人: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2、项目名称: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软件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微软办公软件2016中文标准版(批量式授权)330套
4、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交货
二、该项目属于下列第1种情形: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目前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使用的综合业务系统是由广东省法院统一开发,供全省各地法院使用。系统包括了法院审判、执行、信访、司法行政等各类业务,还涉及大量的文书制作、电子印章和数据结果展示等,在办公软件上仅兼容支持微软产品。而且,法院很多部门行业应用软件(如人事、财务、统计等软件)也仅兼容微软产品,其他的办公软件无法兼容使用。因市场上盗版软件泛滥,为保障软件的进货渠道的合法性,只能从微软授权的授权商(本项目为“广东松山湖摩根有限公司”)采购上述微软产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上述软件产品,并将“广东松山湖摩根有限公司”做为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谈判对象。
四、拟定的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广东松山湖摩根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总部三路20号中汇世银大厦三楼301房
五、公示的期限:5个工作日(2017年6月26日至2017年6月30日)。
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韩江路33号
采购人联系人:蚁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0754-88933255
采购人传真:0754-88933255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郑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8866333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8789738
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