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文物旅游局笔架山潮州窑考古遗址公园规划及配套文件编制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一、采购人:潮州市文物旅游局
二、采购项目编号:PZH017C010
三、采购项目名称:潮州市文物旅游局笔架山潮州窑考古遗址公园规划及配套文件编制采购项目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300,000元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1)编制笔架山潮州窑考古遗址公园规划;(2)编制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3)编制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项目计划书;(4)编制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文物影响评估报告。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规划编制要求(试行)》的规定,本规划编制项目应该由具备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规划类)甲级资质单位以及在该遗址从事过考古工作的考古发掘资质单位共同完成。由于曾在该遗址从事过考古工作的考古发掘资质单位仅有“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一家,而具备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规划类)甲级资质且愿意与“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组成联合体承接本项目的单位只有“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同时本项目需要由“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出具可行性研究报告。
因此,拟对本项目进行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谈判对象为“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所组成的联合体。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联合体)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高原街2号,北京市东城区沙滩五四大街29号,广州市水荫四横路32-34号演音大楼B座八楼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1.专家1
姓名:吴志芬,工作单位:广东泛珠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职称:高级工程师;
意见:(详见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2.专家2
姓名:陈映虹,工作单位:广东中大中律师事务所,职称:律师;
意见:(详见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3.专家3
姓名:陈岱婉,工作单位:汕头职业技术学院,职称:高级工程师;
意见:(详见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4.专家4
姓名:孙元德,工作单位:汕头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职称:高级工程师;
意见:(详见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5.专家5
姓名:余红梅,工作单位:汕头市澄海规划设计研究院,职称:高级工程师;
意见:(详见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1、笔架山潮州窑考古遗址公园规划及配套文件的编制对于推动潮州市文物考古事业发展具有很重要的作用,需具有前瞻性、全局性和可操作性。规划的编制规格高、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按时保质完成规划编制任务,需要由具有文物规划编制经验、熟悉文物考古保护情况的规划设计单位承担。“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曾先后完成八处国家级考古遗址公园申报文件的编制任务,并出版了《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实用手册》,不仅具有丰富的文物保护经验,同时具备整合全国相关机构和专业人员的条件和能力。
2、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国家文物局数据中心)是国家文物局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同时也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项目咨询评估机构,对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专业性和重要性具有不可替代作用。
3、而据目前了解到的情况,在本项目遗址从事过考古工作的考古发掘单位则仅有“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一家,并且“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已表明愿意与“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组成联合体承接本项目。因此,由以上三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对于本项目有着不可代替的唯一性。
鉴于上述内容,专家组一致认为本项目符合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的条件,并一致推荐“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所组成的联合体做为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谈判对象。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7年5月24日至2017年6月1日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潮州市文物旅游局
地址 :潮州市太平路十六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68-2250018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枫春路400号嘉得国际中心(即广东农信旁)十楼1005单元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0768-2289977
传真:0768-2256611
(三)财政部门:潮州市财政局
地址 : 潮州市潮州大道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发布人: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5月24日 |